
7月9日,针对“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事故”一事,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称,交管雁塔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罗某某家属接到认定书后提出异议,并于6月9日向该支队提交复核申请。6月30日该支队经复核,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当事现场附近的禁停标志 (图源:新黄河)
最新通报中,相关部门将姬某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澄清,其并非民警,而是纪检监察组干部。除此之外,通报中并无其他增量信息,也并未回应相关舆论质疑。
其一,家属表示,事故认定书中描述“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可事实是,事故路段事发时上方两个路灯熄灭,且该路段为禁停路段,路口及姬某停车前方几米处均设有明显禁停标志,这些在最初的事故认定书中,为何被忽略?
其二,负责案件的三名交警侯某、金某宏和牛某功三人中,仅有侯某具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可事故现场图和勘验笔录上为何没有他的签名?相应程序是否合理合规?
其三,此事事发时间为3月31日,交管雁塔大队5月30日才作出事故认定书。这么久的时间内,相关部门为何仍没调查清楚?为何认定结果还存在“认定适用法律错误”问题?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全面、准确地考量各方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姬某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其行为无疑对事故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结合事故发生在深夜、路灯熄灭等客观情况,以及罗某某未超速、佩戴头盔等事实,简单地将主要责任归咎于罗某某,难以让人信服。
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关乎逝者的尊严、家属的慰藉,也关乎法律的公正实施。既然相关部门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就应该及时说明情况,消除公众质疑,在重新调查、认定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做到真正的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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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平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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