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江油一名14岁女孩在校外被殴打。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根据通报可知,受害人被打得“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足以说明刘某甲等人行为之恶劣。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挑衅法律,刘某甲等人被处理,可谓咎由自取。

受害人被群殴的遭遇,令人心痛。14岁的花季,正是茁壮成长的年龄,却无端遭受殴打,不仅身体留下伤痕,心理更留下创伤。当前,要尽快对受害人展开心理疏导,真正走进受害者的内心,用温情而高效的疏导措施,助她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方式,抚慰受害者家人,帮助他们抚平伤痛。

这起事件也让人痛心,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未成年人之间,有了矛盾不是采取正确手段,而是“摇人”殴打对方,这是什么逻辑?辱骂、威胁之后还不过瘾,并施行殴打,谁给刘某甲打人的底气?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治理校园欺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此次围殴事件尽管发生在校外,但根子在校内,学校和家庭都逃脱不了干系。

图片源自网络截图

有一个细节是,一段视频显示,其中一名施暴者称,“又不是没进去过”。如此轻佻,蔑视法律,令人不寒而栗。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法律与时俱进,可更好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正如业内人士所称,“规定既延续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道主义的立法初衷,同时又留有余地,避免以年龄‘一刀切’,一概不执行拘留,避免传递‘法不责幼’的错误信号。”

本案中刘某甲等人被拘留,也是有原因的。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施暴者实施殴打行为,倚强凌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从重处罚。

惩,为了拯。刘某甲、彭某某除了被行政拘留,还将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从精准惩戒,到刚性矫治,再到严加防范,才能更有震慑效应,也更能有力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说到底,惩戒并非终点,而是教育的延续。防范未成年人暴力,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建立坚固堤坝。每挽救一名施暴者,都是保护无数潜在的受害者;每一次成功实施矫治,都在为社会积蓄一份安宁。

(原题为《14岁女孩被殴打事件,让人既心痛又痛心》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平
三审:王长善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