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

日常生活中,小区电梯里循环播放的广告、楼院角落的自助饮水机、门口扫码取件的快递柜……这些每天都能见到的小区设施,其实都在悄悄“赚钱”。这笔钱的归属是谁?钱花在了哪儿?

10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媒体曝光物业服务企业约谈会”,针对近期市民反映问题强烈的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进行专项督导,郑州16个区县(市)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21家物业企业参会。

约谈会现场,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出台的《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针对谁是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方、公共收益都包含哪些、公共收益公示内容及渠道等市民广泛关注的共性问题进行解读。

被公开曝光的郑东新区海马公园、高新区万华城珑府、经开区万锦嘉园、中原区碧桂园凤凰城凤凰雅苑、二七区海豫花园、金水区正弘蓝堡湾、管城区鸿福苑、新郑市龙湖海德PARK小区等8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依次发言,介绍问题整改情况,企业代表纷纷承诺,后续将加快学习最新政策,严格落实《办法》规定,将小区公共收益按规定进行公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会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办法》的出台,让公共收益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通过科技赋能,推动监管从“人工查”向“线上管”升级。媒体曝光主要集中在公共收益不透明、服务标准不达标等方面,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业主切身利益,更拉低了全市物业行业的整体公信力,必须警醒、必须整改。郑州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约谈会传递的信号,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全面梳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并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了解,《办法》出台后,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截至目前,郑州市已有3400余个小区的公共收益在“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公示,规范资金规模达7400余万元。

约谈会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雪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主要聚焦解决公共收益公示差、管理乱、维权难的问题。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将加大最新政策的宣传培训,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办法》新规,真正让公共收益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生大参考)



编辑: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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