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位网友收到卫健部门短信,被告知因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法申领育儿补贴。该网友表示困惑:自己已按《广东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完成非婚生育登记,孩子顺利落户并领取了生育津贴,“全流程认可了孩子出生”,为何在育儿补贴环节受阻?

深圳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现行政策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界定仍以夫妻关系为前提。不过工作人员补充了一个关键信息:最终执行标准需待8月底全省统一上线的育儿补贴申报系统确定。

合法登记的孩子,为什么领不到补贴?很多人对此的质疑是:如果非婚生育不合法,那为什么允许登记、允许报销?如果承认它合法,又凭什么在补贴环节设卡?允许非婚生育登记本质上就是承认生育权的独立性 ,既然非婚生子已获得法律层面的合法性确认,那育儿补贴的发放却仍以婚姻状态为门槛,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打架。实际上在7月3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曾明确表示,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育儿补贴是给家长的,婚姻关系是家庭稳定的基础,支持育儿补贴只发给“婚生”子女。这种逻辑混淆了育儿补贴的政策目标——补贴的核心对象是新生儿,而非父母的婚姻契约。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育儿补贴是国家普惠福利,本质是减轻家庭育儿成本,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以父母婚姻状态作为发放门槛,实质是将成人关系的法律认定,凌驾于儿童基本福利保障之上。当政策制定者执着于用补贴“引导”婚姻选择时,反而背离了保障儿童生存发展的初心。育儿补贴的本质,是社会对 “养育下一代”的集体支持,不该用婚姻状况给孩子贴标签,因为既违背儿童权益优先原则,也不符合人口发展战略。

广东不妨参考一下其他地方的做法。比如四川攀枝花,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直接发500元补贴,根本不查结婚证;安徽允许未婚妈妈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上海等地将育儿补贴覆盖所有合法生育家庭。这些地方的探索其实在传递一个信号:婚姻状态不应成生育福利门槛。

(原题为《没结婚证不能领育儿补贴?婚姻状态不应成育儿补贴门槛》 作者 项向荣 来源 潮新闻)


编辑:左海涛
二审:王亚平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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