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聚焦农业生产领域纠纷,以先行调解为抓手,成功化解一起养牛场租赁合同纠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了当地养殖产业稳定运营,用司法实践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注入“强心剂”。
案情回顾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于2023年签订养牛场以租代购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每年租金为30万元。然而,被告在仅履行4个月租赁义务后,便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支付后续费用。面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能履约,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辉南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涉及农业生产设施租赁,若简单判决,不仅可能导致养牛场运营停滞,影响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乡村和谐稳定。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法庭决定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全力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了解被告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多次组织协商,法官从“保障产业发展、降低双方损失”的角度出发,协助双方梳理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承诺分期支付所欠租金,原告也同意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乡村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村土地、农业设施租赁合同纠纷逐渐增多。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秩序和乡村振兴进程。为此,法官特别提醒:
一、签订书面合同是关键。在进行土地、设施租赁时,务必签订内容完整的书面合同,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引发后续争议;
二、留存证据意识要强化。交易过程中,及时保存支付记录、沟通聊天记录、合同原件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材料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三、协商调解优先减成本。遇到争议时,可先通过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进行协商,从而降低时间、经济成本,若协商不成,再考虑向法院提请诉讼。
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乡村振兴中的司法需求,不断优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化解乡村矛盾、护航产业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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