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务区,发现一名儿童赤身裸体在台阶上蹲伏着啃咬食物,并像动物一样四肢着地爬行奔跑,引发公众关注。
目前,调查工作组已接触到孩子及其父母,并当面要求他们遵守公共秩序,家庭已同意不让孩子在外赤裸爬行,还计划驾车返回北京,并将在近期为孩子办理北京户口。
这起事件令人心痛又愤怒,首先,这绝不是所谓的“自然教育法”,是对孩子生命的残酷漠视,是用“回归自然”的幌子掩盖对监护责任的彻底背弃。
其次,让孩子如动物一样活着,不仅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让孩子长期承受了一种被合理化的精神与身体虐待。寒冬不穿衣、饮食无保障,还让孩子爬行,一个3岁幼童连最基础的生存养育都成了奢望,这对父母口中的“自由”,将孩子置于了毫无保障、毫无尊严的境地。这比直接的暴力更可怕,甚至模糊了罪与非罪的边界。
第三,明明生存在高知家庭中,父亲有大学学历,妈妈是研究生学历,本该拥有一个相对幸福的成长环境,却让孩子遭受非人的对待,这件事情还多次发生在公共场所,是对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挑战。
第四,这件事情直至网络曝光才引发干预,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地早已发现这个家庭的不正常,很多部门都去家里劝导过,让他们给孩子穿上衣服。相对于事件的严重性,此前的劝导,是不是有些隔靴搔痒,若没有此次视频广泛传播引发关注,孩子是否将继续生活在“类犬”状态。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监护权更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支配权”,法律赋予其有沉甸甸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标榜的“教育”让孩子错失了关键的语言和行为发育期,还将让孩子承受可能伴随一生的心理创伤。
所以这起事件背后,根本不存在对不同教育模式的争议,而是每个人都无法容忍的监护失能,是一种以“教育”为伪装,对儿童进行的实质性伤害。
对此类事件,不能仅停留在劝诫和要求,对监护人资格的评估,对孩子长期利益的保障,以及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行为予以警示,都需要更科学有力的干预与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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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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