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实现精准化管理和便捷化就业服务,我市制定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政策部分内容作出调整,本通知所规定的创业开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1万元。

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通知》适用范围明确,适用对象为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郑州户籍的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已经享受过开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创业开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申请人持办理申报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提出申请。或申请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网址https://hnjy.hrss.henan.gov.cn/)“个人事项”窗口,或者郑州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网址https://zz.hnzwfw.gov.cn/)搜索“开业补贴”,或者“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者“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工资支付凭证。高校毕业生身份人员按要求提交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身份人员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等相应身份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返乡入乡农民工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部分标准有所调整

据悉,2024年12月,河南省人社厅下发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全省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最新要求。随即,郑州市对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政策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创业开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

记者对比发现,新文件政策在适用范围中将原文件政策中“大中专学生、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调整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郑州户籍的返乡入乡农民工”。

申报条件方面,新文件政策将原文件政策中“首次创办企业”调整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原文件政策中“郑州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新文件政策调整为“在郑州市市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郑州户籍的返乡入乡农民工”。

申报材料方面,新文件政策身份证明材料中,新增了“高校毕业生身份人员按要求提交毕业证书,不再另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身份人员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等相应身份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新文件政策在工资支付凭证方面,调整为“返乡入乡农民工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不再另外提供不少于3名员工的员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

(正观新闻记者 刘盼盼)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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