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某所学校班里有位学生因为和同学闹矛盾,便鼓动威胁其他同学不准一起玩,带头搞孤立。班级老师获悉后,坚定用停课霸气惩治校园霸凌:“在我的班,再出现一例试试看!”(5月8日封面新闻)
班级有学生被孤立、被排挤,属于苗头性欺凌问题,这种苗头若不予以关注,及时进行干预而任其发展,就有可能演变为学生欺凌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在此事件中,老师获悉情况后,及时进行干预,无疑是及时且有必要的。这不仅维护了被孤立的同学,也给所有同学和同学家长提了个醒,告知他们校园霸凌的后果是严重的,必须得到相应惩罚。教师这一行为自然获得大多数人支持。
然而,也有少数声音认为,虽然老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靠停课来惩治校园霸凌的方式值得商榷。针对此事,公众争议的并非教师能否使用教育惩戒权,而是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的尺度——若仅是孤立、排挤同学,是否应该对欺凌学生进行停课处罚?是否有其他处罚方式?
一般而言,停课处罚通常适用于情节较为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学生欺凌行为。2021年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其中规定:教师的惩戒可以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档。第三档包括: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不过目前,我们尚不得知被停课的同学具体行为,若其真的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学校自然可以在必要时采取停课或者停学的教育惩戒措施;若其仅孤立、排挤同学,那么教师给予学生停课处罚,则可能失了尺度。也就是说,教育惩戒要以教育为目的,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更何况,停课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教师可以积极探索更加妥善的方式,比如,平时多关心关注学生心理问题,了解其家庭状况,找到问题根源,并善加引导。而且,教师在对涉事学生进行停课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如果学生能够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学校应给予适当鼓励,不要让被停课者也成为被孤立的那个。
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合理干预的教师越多,校园霸凌事件便会越少。管教行为既充满温度又有尺度,才能让学生知敬畏、明是非,如此一来,教育也会在规则与关爱中实现真正的育人价值。(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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