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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安徽亳州大杨镇用“征缴医保进度”考核村集体和村干部,达标的奖励经费,不达标的罚款。对此,大杨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奖惩的目的是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重点不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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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不缴医保,本来是村民自己的事儿,现在却变成了村干部的事儿,甚至影响集体经费。根据网传文件,有村镇的工作经费被罚数百元,如此一来,第二年村民缴纳医保的比例很可能就上去了,但是这种上升是完全出于自愿吗?想必不见得。
医疗保险是惠民工程,根据资料,当地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给补贴640元。让更多老百姓参与进来,才能对他们的生活兜底,这个逻辑本身没问题。不过,只有让老百姓打心底里认同医疗保险的好处,自发缴费,才能让医保起到互助共济的作用。如果村干部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强制缴费,比例可能上去了,但是老百姓不认可、不了解、不会用,反而可能会产生更大质疑。
村干部对医保工作的执行办法应该是宣传引导,也只能止于宣传引导。一旦将个人选择上升到集体奖惩,甚至与村干部个人的考核挂钩,这就很容易产生压力下的“被自愿”情况。村干部想要绩效好看,就不得不给村民施压,而一旦缴纳医保带有强制意味,很容易滋生基层矛盾。
这样的情况不只存在于大杨镇一地,也不止于医保一事,还有各种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惠民举措,也采用了罚款的方式推进。这种方式虽便捷有效,但是容易产生矛盾。什么事情搞不定就罚款,何尝不是一种懒政怠政,这一套,该收一收了。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左海涛
二审:陈若松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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