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在上海招生高校已于2015年公布了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在上海开展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假定某院校共设置6个专业组:

专业组1( 物理专业组):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类等。

专业组2( 物理化学专业组):化学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生物科学类、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

专业组3( 物理生物专业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

专业组4( 物理政治专业组) :政治学类等。

专业组5( 历史专业组) :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

专业组6( 历史政治专业组) :政治学类等。

因此考生的选考科目和可选专业组的关系为: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时,可以选择专业组1、专业组2、专业组3中的专业。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生物、地理时;可以选择专业组1、专业组3中的专业。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政治;可以选择专业组5、专业组6中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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