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靖

  民间公益慈善组织是社会温情的传递者,却绝非无所不能的“万能管家”。近期福州部分民间公益组织接到的求助电话,暴露出一些人对公益边界的认知偏差,更折射出民间公益在资源与能力双重约束下的生存困境,值得警惕与反思。求助需求的“错位”,凸显部分公众对公益职能的误解。失能老人的子女坐拥稳定收入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将照护责任推给缺乏专业人才的公益组织,还理直气壮索要“免费服务”;投资失败后不愿寻求正规帮扶渠道,反而要求公益组织承担房租、偿还贷款,甚至将解决工作、婚姻等个人问题也纳入求助范畴。这些无理诉求的背后,是少数人把公益当成“兜底工具”,既忽视了公益组织的能力边界,更淡漠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忘了民间慈善组织的初心本是“发心而为”,而非必须兑现所有要求的“责任主体”。

  事实上,福州的民间公益组织本就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与权责边界。从运行本质来看,民间慈善组织的参与者并非以公益为主要职业,志愿者也多是利用节假日开展力所能及的服务,他们投身公益是出于善意的义务,不参与亦是无可指责的本分。从法理与资源层面讲,全市128家市本级及区县级公益慈善组织中,民间社团中无政府拨款、大多数无项目采购渠道,只能靠“自身化缘”维持运转。这意味着,无论是政府还是老百姓,都无权要求民间慈善组织做力所不及的事;而公益慈善组织根据自身资源、能力情况,选择做或不做某项服务,也完全符合法理与现实逻辑。

   民间公益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补充,却不是“万能解药”。要让公益组织真正发挥作用,既需要公众树立理性认知——明确公益的边界与自身责任,不将赡养老人、偿还债务等个人义务转嫁于公益组织;更需要各方携手为民间公益“减负赋能”,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培育专业人才等方式,破解其发展瓶颈。唯有让理性取代误解,让支持代替消耗,才能让福州的民间公益组织持续传递善意,为社会治理贡献应有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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