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经济网东莞8月11日讯(编辑 徐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数据要素×”及“人工智能+”工作部署,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近日印发《东莞市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要素“首评估、首入表、首开放”的实施细则》,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举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

《细则》共设置四章十一条内容,明确“首评估、首入表、首开放”定义及奖励标准。“首评估”指企业首次完成数据质量评估并经省内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取得数据产权或资产登记证书,按评估认证费用30%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首入表”指企业首次将数据资源以资产形式纳入财务报表,入表金额超50万元奖励5万元,超100万元额外奖励3万元;“首开放”指企业首次形成外部可用高质量数据集并被非关联企业调用,奖励最高10万元。

作为制造业大市,东莞拥有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细则》对标北京、深圳先进经验,经专题研讨和调研论证制定,建立“评估-入表-开放”全链条资助体系。通过降低企业数据要素转化成本,将有效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培育工业制造、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等关键领域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供数据支撑,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细则》首次将数据资产入表金额与奖励挂钩,精准激发企业数据要素开发动力,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业内分析认为,此举将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全省乃至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输出“东莞经验”,支撑东莞打造数据驱动的先进制造强市。

此次细则出台是东莞落实“人工智能+”行动的关键举措,随着政策落地,将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全国数据要素改革贡献实践经验。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东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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