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案子令人咋舌。据新京报报道,今年9月,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份判决,潜逃了15年的被告人、原范家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吕登第,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6年前,任曲阳县范家庄乡乡干部的吕登第,与村民发生错车纠纷后,持刀捅伤了劝架的庞爱士,案发后,当地警方对潜逃的吕登第上网追逃。2010年,吕登第落网后逃脱,直到2025年被再次抓捕归案。至此,受害者家属才知道,吕登第潜逃15年期间,领取工资140余万元,而且还从副科晋升成了正科级二级主任科员。

目前,涉案多人被问责。其中,曲阳县公安局灵山刑警队长武学伟,因涉嫌滥用职权,被采取了取保候审。

干部负案在逃,应立即停职停薪,冻结人事档案,竟然还能照常领工资、考核升职级,第一次被抓了还能逃脱,要说背后没有猫腻,恐怕很难解释得通。

登第登第,登的恐怕是“放水榜”。一路绿灯,更是让本该严格审慎的背调,形同虚设。

难道该单位公务员队伍不考核、不管理吗?该单位的编制财务不摸底、不审查吗?如此荒诞的案件,是一条责任链集体失守。上级管不到、同级不愿管、下级不敢管,甚至可能还有打点关系的“不让管”,才使得制度规定悬空、内部监督流于形式,拷问社会公平正义。

清理“吃空饷”,更要管住“发空饷”;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先要查清病根。该整治的整治、该问责的问责,不枉不纵,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才能重新赢得认可。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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