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美宜佳便利店照片,并配有“我到梅姨家了”“我发现了梅姨家”等文字,玩起谐音梗,引来大量跟评。美宜佳客服人员称,公司已关注到此事,会反馈法务核查。

把美宜佳叫“梅姨家”,这个谐音梗太缺德了。“梅姨”是谁?她是多起儿童拐卖案的犯罪嫌疑人,潜逃20多年才最终落网。这个名字,承载了多少被拐家庭的痛,多少寻亲追凶的苦,多少打拐防拐的艰。可偏偏有人,把刑事案件与正规商业品牌捆绑,恶搞玩梗、引流造势、消费苦难。
能这样乱开玩笑吗?店名成了靶子,对美宜佳来说,简直是无妄之灾。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肆意践踏。
有律师指出,这类谐音梗已经超出正常娱乐范畴,可能构成名誉侵权,甚至涉嫌商业诋毁。美宜佳可诉请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索赔。平台也应及时禁言、封号,并强化事前识别与拦截,切断恶意引流的传播链条。
社会悲剧案件娱乐化值得警惕,它会一点点消解苦难,一步步导致公众对恶性犯罪的脱敏。网络世界,那些快餐式的“段子”、抖机灵的“包袱”、批量生产的“爽文”,思想承重并不高,却带来价值观的虚无。“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需要认真思考。
网络空间需要创意,娱乐精神需有边界,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三条底线——法律、道德、情感。法律,别编造不实信息、侵害他人权益;道德,别用严肃事件炒作、牟利;情感,别把冒犯当笑料、当挡箭牌。哪些可以调侃,哪些不容戏谑;哪些恰到好处,哪些不合时宜,内容创作者心里应有一杆秤。
玩梗有度,抵制低俗烂梗。让“梅姨”这个名字,悬于人贩子头顶,警醒和震慑罪恶。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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