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围绕教育培训、就业招录、创业扶持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全方位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在教育培训方面,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和资助政策。同时,国家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对适应性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培训补贴等提出明确规定。

就业优待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条例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人员时,可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

在创业扶持方面,条例优化多项扶持举措,明确对退役军人创业给予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创新。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李腾轩
二审:李记泼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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