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街区获悉,自7月1日起,该区将上调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由841元提高至899元,每月增加5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月1262元上调为1349元,每月增加87元。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将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台账更新与资金核算,足额按时发放救助金。此次提标进一步增强了兜底保障能力,切实减轻低保、特困群众生活压力,用心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 谢鹏飞 通讯员 程婉


统筹:张改华
编辑: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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