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招,河南省将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简称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6月24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有关事项提醒。
据悉,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纳入河南省普通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普通本科批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河南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按要求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为我省非西藏自治区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根据安排,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考生,须自行打印《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报考申请书》(简称《报考申请书》),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同时签字确认后,于6月29日12:00前携带本人《报考申请书》和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含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时提交《报考申请书》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填报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志愿。对通过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材料等手段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核实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师范类专业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高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他专业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招生高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考生本科毕业后,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到西藏自治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其中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符合高中阶段任教条件的师范类考生,毕业后可安排至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任教。
编辑:胡昆 二审:黄修成 三审: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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