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走红北京高校圈的“鹅腿阿姨”,如今陷入了“挂羊头卖狗肉”的争议漩涡。
6月9日,“鹅腿阿姨”陈秀凤在顾客群中发布公告,承认标价16元的“鹅腿”实际为鸭腿,并称因被上班族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她辩解道:“‘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有媒体采访到“鹅腿阿姨”,她说,刚开始卖的是鹅腿,后来进不到鹅腿食材了,所以就卖鸭腿了。目前,市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回溯2023年,“鹅腿阿姨”一度霸屏——几十个微信群、每天两百多销量,谁能想到,支撑起这泼天流量的原来是鸭腿,原来被骗了。甚至,细看这份群公告,似乎还有把矛头指向消费者的意思。

文中提到,其一,“被群里某位上班精英举报”。为什么单独强调这一点?消费者反映食品问题,有什么不对吗?“鹅腿阿姨”的顾客群体主要面向大学生,后来才扩展到上班族。难道意思是上班族挑刺吗?精英与否有什么关系?
其二,“做点小本生意讨一口生活,请不要为难呢。”这句话本身没错,但结合她用鸭腿代替鹅腿,以及凭着“平凡烟火气”“底层创业者”收获顾客、事业的情况,应该已经不能算“小本生意”了。再者说,谁没事会为难别人?指出货不对板,又怎么能叫“为难”呢?
其三,“不存在欺诈行为,没有故意欺诈宣传”。这也是此次事件最核心的问题——名不副实,卖了多长时间的鸭腿?更换食材为什么不告诉顾客?叫了十几年的“鹅腿阿姨”,习惯了就合法吗?
是否构成欺诈、虚假宣传,要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若成立,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若销售金额达到特定标准,还可能上升为刑事犯罪。
鸭腿和鹅腿价格相差近一倍,商家把低价鸭腿当高价鹅腿卖,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的侵犯,更是对市场诚信体系的破坏。就算不是故意的,那么商家自问,这样做生意良心不会痛吗?
“鹅腿阿姨”靠双手养活家人,确实不容易。可如果她打“鹅腿”的旗号卖鸭腿,靠“良心”的标签赚差价——那就不是老实人,那是精明的商人。“不容易”不是“欺骗”的借口,否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是不是都能被原谅?
卖“鹅腿”不能靠“讹”,诚信是所有经营者的底线。“鹅腿阿姨”需认识到自身问题,不妨把矛头转向自己——能否对得起一众学子的信任?这份口碑里,又有多少真材实料?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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