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一对年轻情侣在北京司马台长城5号烽火楼墙体上刻下名字及爱心,并拍照留念。10月5日,北京密云警方发布通报,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二人已被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传视频截图
“2025年还有人干这事啊?”一条网友留言或许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在保护文物早已成共识的今天,还有人顶风作案,冒天下之大不韪在长城上刻字,被拘留并罚款,可谓一点不冤。
比起声名在外的八达岭长城,有人可能对“司马台长城”不太熟悉。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司马台段)为明代修筑的长城段落,始建于明洪武初年(1373年),2001年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见,司马台长城同样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不容肆意破坏。
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涉事男子蹲着在墙上刻字、画爱心,女子笑嘻嘻地站在他的旁边,还用手机拍照留念。在网友提醒“这不太好吧”后,两人仍继续刻字。从两人的表现和事发过程来看,显然不能以“无知者无罪”来开脱,两人就是明知故犯,将自以为是的“有趣”和“浪漫”建立在对宝贵文物的损坏上,将自私和不文明暴露无遗。
有必要重申的是,在长城上刻字,绝不仅是素质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的严肃问题。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更严重的是,《刑法》里也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换句话说,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从现实来看,长城是景区刻字不文明现象的多发区之一。近几年比较受关注的就有两起:2021年,3名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2023年,同样在八达岭长城,一名女游客不听劝阻,用发簪在城墙上刻字。加上此次,涉事人员均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相关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哪些惩戒、监督力量,对不文明旅游行为零容忍?
2020年4月出台的《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中,除了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惩戒措施外,还提出了“联合惩戒”,规定北京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对破坏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只要在一个景区内有破坏行为,其他景区也不予接待。这其实是一种“黑名单制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景区推广。这样既从源头上杜绝个别游客的不文明,也能强化震慑力,使其他游客不敢有侥幸心理。
另外,多起刻字案例的曝光,离不开其他游客的举报、劝阻。这一方面表明,在长假等游客量暴涨等时段,作为管理方的景区还需要加强人员巡逻和摄像头监控等技术动作;另一方面,对反映、劝阻不文明现象的热心游客,景区也不妨考虑在保护好个人隐私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物质或精神奖励,让游客更有动力扮演好文明守护者的角色,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文物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除了提高游客人人自觉的文明素养,来自执法的、管理的、社会的约束力量也需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只有“破坏文物必将付出代价”入脑入心,一些人才能真正约束自我,不敢随意“伸手”。
(原题为《又见长城上刻字,除了拘留罚款还能做什么》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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