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旅事业蓬勃发展,网红景区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几处景区借网络“出圈”,吸引人们的目光和脚步。然而,名称之前出现网红二字,常常容易引起争议。网红景区一边火爆,一边受到部分人“文化内涵低”“生命周期短”“服务质量不佳”等质疑。是否果真如此?值得思考。
网红可以是个名词,指借网络而红的人;网红也可以是个形容词,用来强调某人某事通过网络渠道而为人们所熟知。网红一词开始在文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在2015年《咬文嚼字》给出的年度十大流行语排名中,该词位列第九。2016年,以“papi酱”为代表的一批内容创作者借网络之势而起,内容品质、商业价值都相当可观。进而,网红的社会关注度、产业化程度等都在彼时迎来增长乃至爆发。
由于个别借网络博得大名的人士为博取流量过度求新求异、不择手段,做出一些不合适、不合规甚至不合法的行为,使得不少人对网红产生负面刻板印象。其实,无论纸质媒介还是广播电视,抑或电影、短视频,不同的时段往往有居于主流地位的媒介形式,也总有一些人物、作品、地区、景区等通过不同媒介为人们所知晓并认可,这是很正常的事。
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的门槛相对较低,社交属性、互动性等相对更强,运行逻辑、营销思路也与传统媒体有所差别,但这些差别并不必然导致网红低人一等,更不必然表明网红比“广播红”“电视红”更差劲。譬如故宫等网红文博场所、罗翔等网红教师、李子柒等网红博主,在不同领域、以不同方式传播知识与文化、传递正能量,赢得了很高的社会评价。倘若个别网红人士、景区果真出现问题,那当务之急应该是依法处理解决,而不是将网络这一渠道一棒子打死。
摘掉有色眼镜便不难发现,部分对网红景区的质疑,有求全责备乃至吹毛求疵之嫌。网红景区意味着“文化内涵低”“生命周期短”,逻辑上难以自洽。任何一个景区涌入超过其最大接待能力的客流,都可能出现“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单单把这顶帽子扣在网红景区头上,有失公允。
新媒体时代,网红、流量不是“原罪”,而是极其重要的资源。各大景区要利用好这一资源并加强自身建设,用深厚的内涵、精细的运营、贴心的服务、优质的体验让游客感到不虚此行,想方设法让网红景区“长红”。
跳脱出来看,国内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游客的选择非常多元,网红景区想要长期排他式地“霸占”流量顶峰,不太可能。此消彼长是市场发展变化的正常现象,良性竞争是推动景区提升水平的有效手段。
(来源 中国文化报)
统筹:梁冰
编辑:蔡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