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考生为救发病同学错过春季高考”一事在舆论场上引发广泛关注。据闪电新闻报道,5月10日早上,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2级学生姜昭鹏和同学搭乘网约车前往考点,准备参加山东省职教高考。但在上车约1分钟后,同行同学突发心梗,休克倒在姜昭鹏身上,并伴随癫痫、心脏骤停等症状。危急时刻,姜昭鹏利用在学校专业课中学到的急救知识,对发病同学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虽然他的义举挽救了同学的生命,却因迟到而未能参加当天上午的语文考试。

不少网民认为,姜昭鹏品质高尚,救人一命远远胜过一场考试的意义。正如他所言,“考试一次没考还有下一次,但是同学的生命只有一次,错过了就不会再重来”。5月1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公告称:“经核实情况属实,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按照规定程序启用春季高考语文科目副题,安排姜某补考。”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在舆论场整体表达支持的同时,也存在不同声音:对那些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而言,单独为特定考生启用备卷,是否有失公平?

毫无疑问,对任何考试制度而言,公平性都是其重中之重。考试规则之所以设立严格的时间限制,是为了确保所有考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考试,避免个别考生利用时间差获取不当优势。这不仅是对考试公平性的维护,也是对考试制度公信力的捍卫。因此,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场,从制度执行的角度看,并没有错。

但是,考试应该具有很强的公平性,见义勇为行为也具有很强的特殊性,这二者并非对立关系。处理好这层关系,符合教育的本意与目标。有序结合程序正义与道德价值,才能更接近教育的本质——不只是让学生取得好成绩,更在于培养学生高尚的人格。在姜昭鹏因见义勇为迟到,未能进入考场的前提下,有关部门为其安排补考,既没有打破考试本身的规则,也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考生的关怀和鼓励,体现了教育的价值引导作用。

进一步说,严格执行考试规则与适度灵活安排补考,完全可以在政策层面上实现有机结合。对于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尤其是涉及见义勇为等道德行为的考生,如何设立明确的补考程序和适用条件,值得深入研究。只有明确补考程序的适用范围、审核标准和具体执行方式,兼顾考试管理的严肃性与灵活性,才能避免规则失效。

从本质上看,教育的意义,不只是教会学生如何考高分,而是教会他们如何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选择。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紧急关头挺身而出,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还需要一种内化于心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的培养,离不开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积累。姜昭鹏救人的举动,是课堂上道德教育在现实中的延伸。我们常说教育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什么是全面发展?除了考试成绩的优秀,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感、对他人的关怀,同样值得肯定。

有关部门为其安排补考,不仅昭示了“善有善报”的原则,也是在告诉广大青少年:在关键时刻对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这样的善举,比考试本身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因此,在尊重考试规则的前提下,作出合理的灵活安排,确保“见义勇为者不吃亏”,不仅不会损害教育公平,反而更符合教育的原则与初心。毕竟,教育的目标不仅在于培养高分考生,更在于塑造有理想、敢担当的优秀青年人才。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孙露青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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