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00后小伙“朱雀玄武敕令”申请改随母姓并更名为“周天紫薇大帝”失败。4月27日,他再次提交将现名“朱雀玄武敕令”更改为48个字“周天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金阙云宫九穹御历万道无为大通明殿昊天金阙至尊玉皇赦罪大天尊玄穹高上帝”的申请。对此,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称,如此长的名字很难通过审核。(4月28日《经视直播》)

不到一年时间内,朱先生已经申请更改四次姓名,从朱云飞到“朱雀玄武”,到“朱雀玄武敕令”,到申请更名“周天紫微大帝”未获批准,再到申请更名“周天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金阙云宫九穹御历万道无为大通明殿昊天金阙至尊玉皇赦罪大天尊玄穹高上帝”。一位成年人如此频繁地更改姓名,已经涉嫌对行政资源的滥用,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或许,从法律层面来看,朱先生改名行为并未逾越法律边界。《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现行《民法典》和之前《婚姻法》规定,公民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关于公民姓名字数,户口登记机关也的确没有加以限制。

然而,形式上合法,就真的不违背公序良俗吗?须知,公民有权更改姓名,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更改姓名。如果说,最初朱先生是因为不想重名才选择更名,这尚可理解,可后来,其申请更改的姓名一次比一次特立独行,真的只是不愿与别人重名吗?

根据朱先生回应,其此次申请随母姓,改姓周,新姓名融合道教神祇尊号与星象概念,但承认“目前尚无法完整背诵该姓名”。倘若连朱先生自己都无法背诵下来其完整姓名,那别人该如何称呼他呢? 

在实际生活中,公安机关作为公民身份登记机关,有着相当大裁量权。各地对此理解不一,执行尺度也不一。这也形成一种“冰火两重天”局面——有人为了追求个性,随意滥用姓名权;而有人真正有更改姓名需求,却困难重重。基于此,相关部门不妨认真思考,如何让公众合理使用姓名权?

更深层面上要看到,朱先生此前申请更改“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成功,也说明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相关部门正在最大程度地尊重和包容个体姓名权,这是一种法治进步。只不过,尊重并不意味着鼓励,更改姓名依然需要慎重再慎重。

姓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识别符号,如影随形,相伴一世,理应回归文化传承与社会交往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功能。(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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