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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一段“警车在高速上截停私家车”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辆私家车与一辆警车并排行驶在左右车道,前方均有货车。行驶途中,有向左变道倾向的警车鸣喇叭,随后响起警笛。
该私家车在超过一辆货车后变道至右车道。随后该警车鸣警笛驶上前,示意该私家车停车。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从警车上下来,对后车亮出证件后,质问私家车为什么没有为公务车让行,存在危险变道行为,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14日,湖北高速交警回应称,该警车应该是荆州警车,将进行进一步核实。
行车记录仪截图
正观视评:
因为私家车未让道,在高速上截停私家车,到底谁的行为更危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是非。
第一,私家车的确有义务给公务车让道,但视频中,一开始警车并未鸣笛,应该并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没有规定要求私家车必须让行。而且私家车在快车道行驶,减速让行未必是最优选择,加速超过大货车后立刻就变道让行了,真就影响警车行驶了吗?
第二,从警车上下来的两名男子并未穿着制服,也不像是执行公务的样子,甚至不符合“警车驾驶员应穿着工作服装”的规定,有违纪嫌疑。更不必说,涉事警车如果真是在执行紧急任务,为何还有时间计较让不让行?
第三,也要问一问,两名便衣男子是不是交警?如果不是交警,显然无权拦截车辆,如果是交警,以私家车“不让行”为由,在高速上拦停车辆,其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总而言之,私家车有没有“危险变道”不知道,但警车拦停私家车是铁打的事实,这一行为恐怕比所谓的“危险变道”要危险的多,更涉嫌违纪乃至违法。事关警察形象,希望湖北警方尽快调查清楚,该处理的严肃处理,别让子弹飞得太久。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左海涛
二审:陈若松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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