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海湖滨世家悠然苑业主秦先生向郑州发布·郑在办反映,夜间在小区道路骑行电动车时因路砖翘起导致人车受伤,之后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但公众责任险只能赔付1000多元,剩余医药费用如何解决仍是问题。
业主
电动车被地砖绊倒,人车受伤赔偿成问题
2023年12月19日夜,秦先生和家人共乘一辆电动车回家,不想在小区门口的道路上出现了意外,电动车受路面地砖影响突然摔倒,他和家人一起摔倒在了地上,之后他将问题反映给了物业公司。
“路砖突然翘起,整个电动车被顶起,人和车被甩飞5米远。”秦先生就诊后确认伤势并不严重,与物业联系协商赔偿电动车修理费、衣服及误工损失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将通过“公众责任险”报险处理。
公众责任保险,主要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保障内容包括致害人在公众场合若发生过错行为,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了损害,则依法应当由致害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负责理赔。需要注意的是,公众责任险所能承担的“责任”,应当是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经保险公司确认,秦先生本次共计损失为3188元,因保险条款中含免赔条款免赔额2000元,实际可赔偿金额为1188元。物业公司不愿承担2000元的免赔额,他质疑“公众责任险”投保人为物业公司,受益人也为物业公司,免赔部分应为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物业
事故原因仍有争议,业主已签字确认保单
2024年1月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中海湖滨世家悠然苑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曾与秦先生进行多次协商,除了1188元的保险赔偿金额,公司还尝试通过报销发票等其他方式解决秦先生剩余2000元的免赔额,但此建议未获对方认可。
这名负责人介绍,秦先生与家人同乘一辆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交通法规,且事发路面地砖断裂为电动车碾压所致,并非原本损坏存在的隐患,双方对事故发生原因仍存在争议。
对于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问题,她称秦先生已2023年12月29日签字对保单进行确认,1188元的赔偿金已于1月3日傍晚到账,赔付协议中约定“被保险人(赔款接受人)收到赔款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向保险人提出任何索赔,且将赔款范围内的标的权益包括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秦先生认为物业所说自己骑车带人及轧断地砖的理由并不充分,且骑车带人是否应被处罚是交警部门的处理范围,地砖是原已损坏未被更换才导致了车辆被摔倒的意外出现。
“我是本次事故的受害人,物业是本次事故的责任人,受害人为什么需要自行承担损失?”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自己的赔偿主张,希望得到物业公司进一步的赔偿。
统筹:韩娟
编辑:郑文君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