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2025年1月1日以前,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2022年1月1日以后,市中心城区新增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为新能源车。

方案明确,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照近期将要下发的河南省“十四五”时期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执行。待中央资金下达后再予发放。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购置车辆或企业合并、重组等方式走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实现以自有车辆开展公司化经营。鼓励出租车企业资源整合,对保留一家企业经营资质或新成立一家企业,注销其他企业经营资质的,按照每注销一家企业资质奖励巡游出租车指标4台的标准给与。奖励指标各巡游出租车企业必须实行公车公营。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场地满足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需求。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划定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场地,力争2022年底前在梁园区、睢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规划建设一处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停车场。(据大河财立方)



编辑: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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