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电商平台一年一度的6·18年中大促已全面收官,海量订单集中发货签收,各类售后纠纷、退款申请也随之集中涌现。其中,“仅退款”引起的纠纷也逐渐成为线上消费矛盾的突出类型。
随着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仅退款”售后机制早已成为网购维权的常见渠道。该机制的设立初衷,是为了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快速解决商品质量瑕疵、商家违约等问题,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但近年来,部分消费者刻意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在商品无质量问题、商家无过错的情况下,恶意申请“仅退款”,无偿占有商品、侵占商家利益,严重扰乱正常网络交易秩序。
那么,哪种情况属于恶意“仅退款”行为呢?商家被恶意“薅羊毛”后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结合一则典型案例予以解读。
案情回顾
李女士是一名电商店主,在网络平台经营鞋包、箱包等商品。消费者小何从其店铺购买了一只行李箱,正常签收货物后,以商品存在质量缺陷为由向店铺申请售后。
在双方沟通期间,小何以客服未及时处理诉求为由,申请平台介入,并直接通过平台通道完成仅退款操作,全额拿回货款,且自行留存、处置了涉案行李箱。
后续双方多次协商,小何始终无法提供行李箱存在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任何有效证据。无奈之下,店主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何返还涉案商品对应的全部货款。
法院审理
小何通过电商平台向李女士经营店铺下单购买行李箱,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李女士依约完成商品打包、物流交付义务,小何也应足额支付商品货款。小何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未能提交照片、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据佐证质量瑕疵客观存在,也无法证明李女士存在拒绝沟通、拒不履行售后义务等过错行为。
电商平台流程操作完成退款,仅能代表交易售后流程办结,不代表消费者可以无偿占有商品,更不能免除其法定返还义务。依据合同解除后的原状返还规则,商家返还货款后,消费者负有返还标的物的对等义务。鉴于涉案商品已无法返还,小何应向商家返还与商品等值的货款。
法官说法
(一)“仅退款”是维权渠道,不是薅羊毛工具
“仅退款”机制的设立,是为了平衡网购信息不对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仅适用于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商家违约、虚假发货、货不对板等真实维权场景。
无正当理由、无证据支撑,恶意申请仅退款、拒不退货,属于违背诚信原则、侵占商家财产权益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恶劣、多次恶意侵占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甚至刑事风险。
(二)消费者合法维权要讲证据、守规则
遇到真实的商品质量、售后问题,消费者应当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商品照片视频、物流记录等凭证,通过协商、退货退款、平台介入等正规途径维权,切勿滥用售后规则谋取不当利益。
(三)商家遭遇恶意仅退款,可依法维权
电商经营者日常需规范售后流程,完整留存订单记录、聊天记录、发货视频、商品质检凭证等证据。遭遇恶意“仅退款不退货”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追回货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平台需完善审核机制,堵住规则漏洞
电商平台应细化“仅退款”适用条件,完善举证审核流程,严格区分真实维权与恶意薅单行为,健全商家维权通道,从机制上遏制恶意退款乱象,维护公平有序的电商环境。
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平台规则更不是牟利工具。消费者理性维权、商家诚信经营、平台规范管理,三方共同恪守法律底线、坚守诚信原则,才能共同维护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聚焦视窗
南阳中广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iPhone版
Androi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