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花照宇
为从源头优化营商环境,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中牟新区仲裁院与中牟新区总工会于9月25日下午联合举办了面向企业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普法培训会。
此次培训会面向中牟新区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及企业人资,通过权威政策解读和实战案例剖析,帮助企业全面提升劳动法务实操能力,建立全流程法律风险“防火墙”,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议伊始,中牟新区人社局副局长王刚强发表致辞。他首先对各企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认可,并指出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王刚强对参会企业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树立合规意识。企业应主动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融入发展战略,将规范用工作为提升内部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二是聚焦关键环节,防范化解风险。希望企业认真学习,重点关注招聘、用工、解除合同等高风险环节,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实际行动。三是坚持合作共赢,共建和谐氛围。鼓励企业加强与工会、仲裁院的沟通,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咨询,共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本次培训内容紧密围绕企业用工全流程中的痛点和风险点展开,由仲裁院院长李瑞华主讲,内容务实,针对性强——
【严把入口关——招聘录用环节风险防范】企业应做好入职审查,核验劳动者身份、年龄等信息,禁止使用童工,注意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对于有健康要求的岗位,应依法组织入职前体检,但需注意项目合理性。同时应审查是否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核实学历、资格等信息的真实性,保留相关证明材料,防范欺诈风险。
【规范管理关——劳动用工过程风险管控】李院长在培训会上从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管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以及风险防范、社会保险缴纳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劳动合同的签订需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法定必备条款。若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李院长特别强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义务,确保内容合法合理,才能作为管理依据。同时,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将面临补缴、滞纳金乃至行政处罚等风险。
【审慎出口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风险规避】针对劳动争议高发的解除环节,李院长系统梳理了协商解除、员工辞职、单位单方解除(过失性与非过失性)等不同情形的法定条件、程序要求以及需要规避的法律风险。李院长着重强调了违法解除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李院长提醒企业务必审慎操作,避免因程序或实体瑕疵承担不利后果。
【以案为鉴——典型案例剖析与互动答疑】李院长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精心筛选并深入剖析了十个具有高度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覆盖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企业最易“踩坑”的高发领域,主要包括: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工伤赔偿争议、劳动报酬支付纠纷、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等。李院长着重从案例共性、裁判要旨和企业风控启示三个层面进行了总结,警示企业将法律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实现合规经营。
本次培训内容充实、切合实际,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受到参会企业的广泛好评。大家普遍反映培训增强了企业防范用工风险的意识,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下一步,中牟新区仲裁院与总工会将继续贴近企业需求,开展更多精准、实用的法律服务活动,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