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赵敏瑞
7月30日,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中牟县人民法院紧密协作,创新工作模式,整合办案力量,高效化解了一起涉及32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充分彰显了仲裁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案件源于某企业因经营困难拖欠员工薪资,32名劳动者多次与企业协商未果后,向中牟县仲裁院申请仲裁。鉴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劳动者维权诉求迫切,为有效从根本化解争议,充实调解力量,中牟县仲裁院与县法院民一庭紧密结合,迅速成立临时联合调解组,对案件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采取“集中受理、集中调解、集中确认”的集约化处理模式,高效推进案件处理:一方面,向企业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责任,引导其积极面对问题,保障调解高效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详细阐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后续执行程序,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最终,在联合调解组的努力下,劳动者与企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中牟县仲裁院与县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同步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
此次联动调解的成功实践,得益于中牟县仲裁院与县法院近年来持续深化协作机制建设。双方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调解等常态化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劳动争议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显著提升了纠纷化解效能,有力维护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中牟县仲裁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纵深推进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持续巩固和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