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居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遇事找法的能力,提升主动学法的热情,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走进大禹社区开展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主讲人朝阳人民法庭法官王佳怡以“侵权纠纷离我们有多近”为切入点,结合邻里漏水、宠物扰民、公共场所滑倒等生活场景,揭示了侵权纠纷的“隐形性”。“楼上装修漏水泡坏天花板、楼道被杂物堵塞、没牵绳的宠物吓到孩子,这些看似普通的小事,其实都是侵权行为。”她用通俗语言解释,让居民明白侵权纠纷就在身边。

针对“谁该担责”这一核心问题,主讲人讲解了侵权责任的四大构成要件:存在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侵权人存在过错。同时,特别强调,养宠物伤人、高空抛物等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使无主观过错,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重点讲解了邻里纠纷、宠物侵权、高空抛物、公共场所安全等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以隔壁社区漏水纠纷案例为例,演示了“固定证据—协商调解—法律诉讼”的维权步骤,提醒居民保留照片、维修单据等关键证据。

“遇到纠纷可以先到社区调解委员会、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解决不了再起诉,法院‘网上立案’很方便。”为方便居民解决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主讲人还分享了“协商—调解—诉讼”的维权路径,鼓励居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

活动结束后,为社区居民发放了普法宣传品,社区居民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自身法律思想意识,更是学会了很多实用的日常矛盾解决办法,希望法院今后能够开展更多的普法活动。下一步,辉南县人民法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以及遇事用法的能力,通过法治力量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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