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疯狂小杨哥”所属的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文称,向中华慈善总会定向捐赠2000万元用于采购应急物资、灾区救援以及后续受灾地区重建工作,以帮助灾区人民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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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2000万为抵税?

有网友声称小杨哥是以捐2000万的名义抵销公司交税款项,很多粉丝知道后,纷纷对其进行回应,也对小杨哥这样的“一哥”人品产生了质疑。

面对突然出现的舆情,小杨哥紧急做出回应:2000万是交完税,“怎么可能把交的税钱拿去捐款呢?不能这么干”。

同时,小杨哥在视频中还表示,自己的公司是一个小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才一年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也在努力的成长,这次捐款也是公司盈利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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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

需要注意的4个关键点

一、捐赠途径

根据相关条例,只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的捐赠,才属于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若纳税人直接捐赠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捐赠的,则不能计算。

二、捐赠对象

进行捐赠的对象,必须是规定的向公益事业及慈善活动的捐赠,否则不能进行扣除。

三、捐赠凭证

企业或个人在进行扣除时,应当取得相应加盖公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划重点:

(1)对个人来说,若在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机关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2)对企业来说,若企业集团统一捐赠的,可以凭借受捐赠方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及转账凭证、集团公司出具的捐赠明细、分割单等作为公益性捐赠的凭证。

四、捐赠形式

企业若采用非现金形式进行捐赠,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

同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内,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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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扣除之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所得额。

只要发生了符合条件的捐赠,如果当年度没有享受扣除,个人可以通过更正该年度汇算予以扣除。

打开个税APP的【办税】—【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栏目,进入“申报查询”,选择“已完成”中需要更正的年度,点击“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下一步”,选择“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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