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政策从“贴心”出发,向“好用”升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优化政策服务,推行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审批”,同时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进一步拓展使用场景,提升服务便利度。
贷款及抵押权登记实现“不见面审批”
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自10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办理服务。
针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商转公”“组合贷”四类贷款业务,依托“郑好办”APP,实现贷款申请、材料上传、合同签订、抵押权登记、进度查询等全部环节线上办理,群众实现贷款办理“零跑腿”。
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郑好办”APP,进入公积金专区。
签署征信授权:选择【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授权查询】,申请人及配偶在线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授权公积金中心调取个人征信报告用于贷款审核。
提交贷款申请:选择【公积金贷款—贷款网上申请】模块,按对应的购房类型填报信息,上传身份证影像后自动完成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一键提交即可。
开展智能审批:公积金中心依托政务大数据共享平台,核验职工相关信息,开展线上初审、复核、审批。审批过程中将发起“信息授权”业务,申请人接到公积金中心短信提醒后,需进行授权确认。审批完成后将即时出具审批意见,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郑好办”APP消息中心,并同步提示申请人开展远程视频线上面签。
签署贷款文书:采用“远程双录视频+电子签章签约”模式,申请人、配偶及共有权人分别进入【贷款网上申请-线上面签】通道,完成远程视频双录核验,并在线签署抵押贷款合同和配套业务文书。
签署担保文书:系统自动同步贷款担保数据,担保系统向借款人、共有权人推送短信签署链接,按照流程在线完成担保合同及配套文书签署。
抵押权登记+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实时联动,线上发起并同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完成后发放贷款资金。
温馨提示: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可随时查看申请、核验、审批、抵押、放款全节点进度,办理过程透明可追溯。如遇线上系统操作失败、材料无法线上核验、个人自愿线下办理等情形,可选择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借鉴部分省会城市相关政策实践,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并在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11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
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满6个月(含)以上,且未办理过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有效住房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在5年(含)以内或15年(含)以上。
每户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夫妻双方每人仅限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
家庭存在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逾期款项、恢复正常还款状态后,方可申请办理。
提取额度:
自住住房装修标准统一按照15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金额按房屋登记建筑面积(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提取标准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申请材料:
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提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购房有效证明材料和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配偶申请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能通过大数据联网核验的材料免予提交。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可通过“郑好办”APP公积金专区线上申请、全程网办。
线下办理:可前往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常见热点问题问答
1. 购房有效证明材料有哪些?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2)存量住房(二手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4)拆迁安置房:已网签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信息表;未网签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含结算清单和收据)或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材料;
(5)集资团购房:购房协议、购房收据;
(6)其他类型住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军产或铁路等部门的住宅房屋,由产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能否提取?
可以。但职工家庭存在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逾期款项、恢复正常还款状态后,方可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3.家庭拥有多套自住住房,是否可以多套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用?
每个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提取,不支持多套住房提取。
4.房屋共有产权人(非配偶关系)如何办理装修提取?
目前业务系统暂不支持,待相关功能开发完善后另行通知。
5.为什么将装修提取的住房年限设定在5年(含)以内或15年(含)以上?
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情形,将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由购房支持工具向覆盖多样化住房消费场景转型,进一步释放缴存资金的民生效用。当前,购房租房仍是基础需求,修房养房是进阶需求,结合全市房屋装修实际情况,并借鉴相关省会城市政策实践经验,此次政策设计先行保障新购住房的初次装修(5年内)和老旧住房翻新(15年以上)两类刚性居住条件改善需求,同时简化了申请材料,有利于制度可持续运行。
目前,公积金账户存款按1.5%年利率计息,若您当前房屋暂不符合装修提取的年限要求,可待满足条件后再申请;如符合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其他提取情形,可按照对应政策办理。后续,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政策运行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业务咨询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371-12329(7*24小时服务)
线上办理:“郑好办”APP—公积金专区
线下办理:郑州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编辑:胡昆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iPhone版
Androi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