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台山一小区疑似出现大量“骨灰房”一事,引发热议。
有业主称,相关房屋窗户是贴纸的,门是不锈钢的,除了偶尔有人进去疑似祭拜外,平常基本都不开门,初步核查涉及20余间;还有业主表示,发现异常后,房内骨灰疑似已被转移走。
10月22日,当地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网上提及的20余间房间内未发现存放骨灰,现场无聚众祭祀痕迹,也未发现骨灰转移的痕迹;个别业主在客厅摆放有家庭自用佛像,未对外组织活动。

看似虚惊一场,但业主的恐慌并非没有来由。
窗户贴纸、常年闭门、偶尔祭拜等细节,容易让人联想到住宅被改为骨灰安放场所。再加上此前多地曝光的同类案例,公众积累的不安被瞬间唤起。居民担心小区变成“骨灰房”,影响居住感受和房产价值,也是正常的。
这份通报及时回应关切,也说明了两件事情。
一是,违规骨灰安放,必须查、必须管;二是,家中自用供奉,属于正常民俗缅怀,不在禁止之列。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但并未一刀切禁止居家寄托哀思。这一区分,守住了住宅的居住属性,也尊重了普通人缅怀亲人的情感诉求。
当然,房屋虽是私人财产,但业主行使权利不能突破边界。《民法典》规定,业主处置房产,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一旦大量住宅被改造为骨灰安放场所,即便没有集中祭祀,也会冲击邻里心理感受,扰乱社区秩序。
这类乱象背后,还是那个老问题:部分城市墓地价格居高不下,加上公益性安放设施不足,部分人出于成本考量,才想到将商品房作为骨灰安放的替代选择,也是无奈之举。
生死之事,需要尊重;邻里安宁,同样需要守护。守住社区公序良俗,完善公共殡葬服务供给,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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