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强化检察监督”写入国家基本法律,为检察机关参与生态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制度支撑,让检察护绿有法可依。 

近年来,在登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嵩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物文化遗产”,持续深化“检益嵩岳”公益诉讼品牌,以检察之力守护华夏文明根脉。在法典正式实施之际,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作交互式SVG作品《检护青绿,有“典”可循》,被上级检察院转发推广。

记者 袁建龙


统筹:陈静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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