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澄迈一块画风“冷酷”的交通警示牌意外走红。没有“宁等三分”的劝导,没有“珍爱生命”的提示,只有一句直白且残忍的事实:“此路口有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已死亡1人。”

这警示效果,立竿见影——据当地交警反馈,自2024年立牌至今,该路口行人闯红灯事故归零。这说明,人们可能对抽象的风险没有痛感,但对具体的死亡深感恐惧。

“闯红灯可能被撞”,是概率问题,人们因此会有侥幸心理。而上述警示牌用“事实”代替了“可能”:就在这个地方,有人丢了性命。“风险计算”瞬间切换到“生存预警”,脚步自然收住。

对这一标语,有人建议“全国推广”,也有人表示“过于冷血瘆人”。

苦口婆心,不如一语戳心。温言软语固然体面,但面对屡禁不止的陋习,一针见血更有穿透力。很多时候,人们需要被“刺痛”才能真正记住——正如有网友所言:事教人,一次就会。把血淋淋的教训亮出来,虽然残忍,但目的达到了,相比事故发生后的追悔莫及,把“丑话说在前面”并不难接受。

媒体报道显示,在浙江泰顺235国道龙井段,也曾有类似的警示屏提醒,“前方13.6公里长下坡已死亡37人”,同样的,该路段事故率大幅下降。事实证明:代价比道理更管用。

当然,人们也不愿看到,凡是容易出事、有人失去生命的路口,都悬挂如此“代价惨痛”的警示牌。因为,它解决的只是“不敢违”,而非交通文明的深层目标——“不愿违”和“自觉不去违”。每一个出行者,都是自身安全与生命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公共安全的共同参与人、守护者,把交通法规真正内化为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还需要更多办法和举措。

外在震慑与自觉遵守相比,后者,才是长治久安的优解。

(原题为《“已死亡1人”警示牌,效果虽好并非优解》 作者 李靖 来源 中工网)


编辑:左海涛
二审:王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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