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男童在小区大堂被倾倒的石桌砸中身亡,监控盲区、物业沉默、现场速清,一连串细节令人心痛,更令人愤怒。 

据潇湘晨报报道,6月12日,广东中山富逸骏园小区内,一名三岁男童在大堂玩耍时,被倾倒的大理石桌砸中头部,送医后不治身亡。大堂监控存在盲区,未拍下事发画面。中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警情正在处理中。

孩子母亲陈女士称,警方到场时,地面已被清理干净。事发三天,物业方面从未派人出面处理和慰问。另有业主反映,事发数小时内,物业便将所有单元楼的同类石桌全部撤除。

事发现场

法律层面,责任指向清晰。《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大堂属公共区域,物业对其中设施负有日常巡检、隐患排除与风险警示等法定义务。

陈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业主曾多次反映石桌不稳,物业未作任何处置。若此事属实,物业难辞其咎。一般而言,三岁幼童的力量,不足以推倒一张正常固定的石桌,事故本身足以证明石桌存在设计缺陷或安放不稳,物业过错不言自明。

更令人寒心的是,物业的事后态度。家属报警后返回现场,地面已被清理;监控存在盲区,关键画面缺失;事发三日,物业未派员慰问或沟通,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这种“先清场、后沉默”的做法,缺乏基本人文关怀。

民事责任之外,刑事追责也不应回避。若经查实,物业长期怠于履职、放任安全隐患等过失,与男童死亡之间存在明确因果关系,相关责任人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公安机关应依法深入侦查,不枉不纵。

这起悲剧,折射出物业管理行业的深层顽疾:风险排查流于形式,业主投诉缺乏闭环,隐患整改依赖事故倒逼而非制度驱动。若不将安全责任刚性嵌入日常管理,不把业主反馈的闭环处理纳入刚性考核,类似惨剧恐怕还会重演。

孩子生命无法挽回,但责任必须追究到底。民事赔偿要依法足额到位,刑事追责要全面客观公正。法律用清晰的责任认定和严厉的惩处,给逝者以告慰,给生者以警示。

安全从无侥幸。眼下,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期待彻查真相、严肃问责,让公正不迟到,让悲剧不重演。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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