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五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制度刚性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堵点,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实施办法》精准聚焦安全生产领域高频高发违法犯罪,明确将重大责任事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危险作业、危险物品肇事、消防责任事故及失火、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以及非法采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八类案件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实现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全覆盖、无死角管控,同时划定“执法+司法”衔接红线。其中两大核心时限要求直击以往工作痛点: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罪线索后,经本机关审批同意,需在24小时内必须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收案件后,最长60日内需明确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从制度层面杜绝“以罚代刑”“拖延办案”等问题。

同时,《实施办法》还包括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全程监督等多层次协作内容,明确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全流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执法司法环节闭环高效、衔接有序。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将有效整合执法与司法资源,推动形成“快查快办、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为郑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


编辑:宋雨馨 二审:黄修成 三审:王海萍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