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实施 办法》要求,该中心就2025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方面,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原则,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520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6604元。按照郑州市 202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10元。

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办理模式分为网上申报与网点申报两种。选用网上申报方式时,已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缴存单位,可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直公积金中心”, 进入省直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界面,申报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若在网点申报,尚未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缴存单位,应到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申报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并按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适用区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单位完成2025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进行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集中办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后,在该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正观新闻记者 孙雪苹)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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