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胡艳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艳兵同志兼任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樊攀同志任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正阳同志兼任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建科同志任鹤壁市信访局副处级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郭媛媛(女)同志任鹤壁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涛同志任鹤壁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鹤壁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利阳(女)同志任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贤(女)同志任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东同志任鹤壁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伯鲁同志任鹤壁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刘翠(女)同志任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鹤壁市儿童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勇同志任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科研和信息化部副主任;
免去耿心爱(女)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牛万斌同志的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尧玉芬(女)同志的鹤壁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秦福霞(女)同志的鹤壁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职务;
免去陈卫红(女)同志的鹤壁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免去吴文甫同志的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鹤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鹤壁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鹤壁市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院长职务。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