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榕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6月28日发布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的通知:

据水情预报:预计榕江县都柳江石灰厂水文站于6月28日17时左右出现洪峰水位253.50米(相应洪峰流量8360立方米每秒),超保证水位(251.50米)2.0米。

经会商研判,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2025年6月28日12时30分起,将第6号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677356、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6629307)

此前,榕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榕江县七大洪区人员撤离路线:

人员不要滞留在家,全部撤离出去。

线路如下:1.一号洪区头塘村,往村后坡、321国道沿线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2.一号洪区杨家湾村,往村后坡小路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3.一号洪区场坝社区,往民中、丰乐安置区、三小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4.二号洪区大十字社区,往二中、新村、民中、气象局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5.三号洪区梨子园社区,往养护段、塑料厂、二中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6.四号洪区,往新法院、检察院、新一中、民政福利院、三中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7.五号洪区,往县职中、东一环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8.六号洪区,往丰泽园山庄、西门坡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9.七号洪区,往321国道沿线、县康福院等地势高的地方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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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及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编辑:康平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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