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科技金融成效显著的,可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研发科技保险等保险的,按实际保费支出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科技型企业上年度贷款余额新增达到10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每年按照相应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台印发《郑州市支持加快科技金融发展若干政策》,一揽子政策全方位赋能我市科技金融发展,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年底争破2500亿元
根据《若干政策》,我市将分阶段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强化科技金融改革探索,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量扩面,力争2025年年底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计贷款余额突破25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获贷率达到90%,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达到70%。
2027年年底,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计贷款余额突破3000亿元,科技型上市企业占全部上市企业比重超过50%,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地方政策性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与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营造全国一流的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推动商业银行在郑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机构
在健全专业化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上,《若干政策》提出多项举措。推动商业银行在郑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机构。对新设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金融特色分支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成效显著的,分别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持续开展“险资入郑”专项行动,支持各驻郑保险机构开展股权债权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业机构、再保险公司。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研发科技保险等保险的,按实际保费支出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支持有关金融机构打造政策性科技金融运营主体,在财政资金存放、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支持,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等方面向政策性业务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其数字化转型。
持续实施“基金入郑”工程。依托中原龙子湖智慧岛、中原医学城,打造各类基金机构、初创中小企业、科技团队、科研项目于一体的集聚平台,构建国内一流的全要素基金生态系统。
同时,吸引国内外知名的金融科技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等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郑州展业。依托“郑好融”平台、科技金融广场等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做好服务。
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制度
打造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方面,《若干政策》提出,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大型银行发挥资金优势,设立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支持基础研究、科技重大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先进制造业20条重点产业链,推动金融机构依托“链主”企业,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对科技型企业上年度贷款余额新增达到10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每年按照相应贷款新增额0.2‰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并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专属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加强对首贷户的对接支持。引导保险公司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发保险产品,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支持商业银行探索“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认股期权”等“投贷联动”模式,争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积极申请理财子公司牌照。
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制度。依托“郑好融”平台,对先进制造业20条重点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积分评级和科技型企业数据画像,提升“创新积分制”赋能科技信贷的有效性,推广应用“创新积分贷”产品。
建立覆盖科创全周期的“基金丛林”
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方面,《若干政策》提出,我市要建立覆盖科创全周期的“基金丛林”,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引导作用,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推动郑州市天使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精准支持科技型企业,探索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组建郑州市并购基金,支持自贸区郑州片区、郑州高新区等区域设立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持续实施企业上市“千企展翼”行动,将优质科技型企业纳入市定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培育。
完善科技投资退出机制,试点探索提高科技领域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依托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激发私募基金投资活力。
丰富科技领域债券融资渠道,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鼓励郑州市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发行创新债券奖补政策。探索完善市级科技创新债券贴息、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
记者 董艳竹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