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亲妈妈对9岁女儿实行“棍棒教育”,女孩带着一脸淤青去上学。5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案件。此前,经金山区检察院支持申请,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这一消息令人欣慰又痛心。欣慰的是,法院及时介入,明确禁止实施家庭暴力,既给家长戴上了“紧箍咒”,也给孩子吃下了一颗 “定心丸”。当地检察院、妇联、公安机关、教育局等多部门也启动了多元救助帮扶机制,帮助女孩摆脱暴力,尽快在各方关怀下走出创伤,重新拥抱生活。这展现出我国法律体系为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与行动力。
但痛心的是,一个9岁的孩子,本应在父母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却因家庭暴力伤痕累累。“棍棒教育”百害而无一利,为何会在许多家长心里根深蒂固?家长控制不了情绪就能随意拿孩子撒气吗?“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观念错误带来的后果是,给孩子带来身心双重创伤,不但可能产生自卑、恐惧、暴力倾向等问题,有的还可能走上极端。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社会问题,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情于理于法,“棍棒教育”该淘汰了。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家庭暴力,任重而道远。现阶段,未成年人家暴案件还仍存在发现难、界定难、防治难的困境:生活中,因“棍棒教育”“过度鸡娃”酿成的悲剧不鲜见,也让人无比痛心。
暴力事件的发生,既暴露出家庭内部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也侧面说明,在家庭外部,日常监管和早期干预机制仍存在不足。如果能更早发现苗头、及时介入,或许很多孩子就不必承受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棍棒,不能仅靠这一纸保护令。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时,每一个过路人都有权向公安报案或向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举报,避免孩子落入暴力的深渊。学校、医院、妇联等机构更应积极承担强制报告的责任,尽早救助、有效矫治,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如网友所言: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多一分对成长的“欣慰”,才能减轻一分对悲剧的“痛心”;对暴力管教的每一份抵制,都是对鼓励教育、科学教育的强烈呼声。(正观评论员 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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