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20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服从分配;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6.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具有连续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兼职辅导员经历;

8.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网站(网址https://rsc.henu.edu.cn/rczp/zpgg1.htm)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9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报名:https://fdyzp.henu.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素质全面、能力突出、能挑重任的标准以及岗位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

报名信息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无误,因个人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应聘材料原件、复印件。不到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确认后,公布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心理测评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舞弊行为按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2.心理测评。进入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评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后可递补。考察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50名。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迄今已有109年的办学历史,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24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7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1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80余人。教师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英才计划、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称号220余人次。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实施“学科筑峰”和“科研强校”。2016年以来,学校化学学科连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0个。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出版著作160余部,发表高水平论文1400余篇,获国家专利35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40余项。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招满即止。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专业+应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包括试讲(技能测试)、答辩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洛阳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9-6861803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2.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

一、学校简介

洛阳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千年帝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始建于1956年,在69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让党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学生受益”的办学理念,深化“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先后为国家建材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20多万名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首批五所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院办校”改革试点高校、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和留学生2.7万余人,设有20个二级学院(部),7个产业学院,58个本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1个专业通过住建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认证);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80余门;建有6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6个省部级教学团队,15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6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200余人,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5个,河南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聘有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原学者、博士生导师在内的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100余人,聘有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800余人。建有首批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河南省特种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复合刀具与精密加工国际联合实验室等33个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近年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00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50余项,获授权专利1400余项,荣获中国专利奖银奖1项。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组织、教务、纪委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进人计划,招聘100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汇总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7.高端人才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博士相关待遇

详见学院网站发布的人才招聘公告。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lit.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后续程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发送个人简历到邮箱:llgrsc@lit.edu.cn,邮件注明“人才招聘+姓名”,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信息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用人部门与应聘者联系,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者须本人按照约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所有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简历1份。

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牵头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应聘者须提供完整个人人事档案。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洛阳理工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379-65928115

监督电话:0379-65928039(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汇总表

(来源:大象新闻)



编辑: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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