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加快推进微短剧产业
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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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郑州市加快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29日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微短剧产业发展,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文化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积极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微短剧的创作与宣传推广,进一步延伸郑州微短剧产业价值链,支持微短剧产业总部经济落地郑州建设,将郑州打造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集聚地和标杆城市,不断推动郑州市微短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打造中国“微短剧创作之都”。发挥郑州优势,以培育总部经济建设为抓手,支持微短剧产业做大做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微短剧精品化、多元化、规范化发展,使城市微短剧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争取到2027年,将郑州打造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微短剧创作之都”。
(二)发展微短剧全产业链经济。支持各开发区、区县(市)培育一批微短剧全产业链聚集园区(基地),引进全国微短剧行业龙头企业(总部)入驻郑州,为微短剧行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建立全国微短剧人才培训中心。支持本地高校开设微短剧专业,积极开展微短剧全产业链人才培训,支持高校与微短剧企业合作,将郑州打造成全国微短剧行业人才培训中心,促进微短剧产业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剧本孵化计划
1.扶持剧本创作。郑州影视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剧本,入选国家广电总局、河南省广电局剧本创作扶持的横屏微短剧剧本,在获得河南省广电局《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同时,向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上线播出后,经评选认定,分别给予奖励。入选国家广电总局、河南省广电局剧本创作扶持的竖屏微短剧剧本,在作品获得“上线备案号”的同时,向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上线播出后,经评选认定,分别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作品创作生产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2.鼓励制作“郑州元素”微短剧(1)鼓励郑州影视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或备案立项方在郑州市拍摄,开展“郑州元素”网络微短剧制作,在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的同时,在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上线播出后对宣推郑州城市形象具有较高影响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微短剧,根据实际投资额度和上线播放效果分别给予相应比例的拍摄补助。a.实际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的优秀微短剧,平台分账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100万播放量的,经评选认定,按在郑州区域内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凭发票)给予相应比例的拍摄补助。b.实际投资额度达到30万元及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的优秀微短剧,平台分账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85万播放量的,经评选认定,按在郑州区域内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凭发票)给予相应比例的拍摄补助。c.实际投资额度达到30万元以下的(不含30万元)、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的优秀微短剧,平台分账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70万播放量的,经评选认定,按在郑州区域内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凭发票)给予相应比例的拍摄补助。(2)其他地区的影视机构(含境外)制作的“郑州元素”网络微短剧,其成片内容正面展现郑州市标志性形象镜头10次及以上,在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且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平台分账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100万播放量的,经评选认定,给予影视机构在郑州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凭发票)给予相应比例的拍摄补助。对立项在郑州的微短剧,给予剧组再增加相应比例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三)培育一批微短剧企业
1.扶持市场主体。扶持在郑州新注册的微短剧类新媒体企业做大做强,自缴税年度起3年内,按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支持属地受益财政视情给予纳税资金相应比例的奖励。第4至6年,支持属地受益财政给予税资金相应比例的奖励。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区县(市),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2.鼓励承接大型活动。支持郑州影视机构或社会组织,向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在郑州市承办大型微短剧的相关活动,对郑州城市形象具有一定宣传影响力的,对主办方或承办方在郑州区域产生的拍摄场地租赁、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凭发票),经评选认定,经有关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3.鼓励开展研发创新。支持郑州影视机构开展微短剧创作工具、上线平台、出海应用等技术研发。在未来AI、XR区块链等技术加持下,创新研究微短剧与游戏等题材互动模式,创新搭建剧集、剧情新业态,成果显著的,经评选认定,按其研发投入资金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4.支持本地企业上市。鼓励在郑州影视机构在境内上市,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三个节点,对申报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郑州影视机构在境外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对申请上市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区县(市),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文广旅局)
(四)支持建设全产业链聚集园区(基地)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区县(市),市文广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开展规模达标扶持。 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运行2年内,对引进微短剧全产业链各类型龙头企业进驻10家、重点企业进驻20家以上的,且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经评选认定,对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运营方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对辖区内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入驻微短剧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奖补。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区县(市))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
(五)支持全产业链人才培育计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各开发区、区县(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规范引导行业发展计划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
2.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郑州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内容自审,重点鼓励创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微短剧。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运营方要积极引导企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微短剧制作机构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骗取财政奖励扶持的,取消奖励资格,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并纳入企业征信黑名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2.强化服务保障。鼓励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争取设立网络微短剧郑州审查分中心,做好“郑州出品”网络微短剧立项备案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二)加强奖扶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2.严格执行兑现。严格执行奖补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兑现条件,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微短剧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绩效检查评估,为财政部门制定下一年度资金预算提供依据。奖补微短剧企业或园区自觉接受广电、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旅局)
(三)加大宣传推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2.扩大城市影响力。鼓励网络微短剧类新媒体平台在内容策划、广告营销、精品展播等方面,与郑州知名品牌、国潮好物、“老字号”等资源整合,创新表达,打造一批具有“郑潮”特色的微短剧商品与作品,扩大城市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来源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统筹:梁冰
编辑:许怡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