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汝南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1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张高峰同志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义琳同志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秦铭蔚同志为汝南县审计局局长;

李随亚同志为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于俊丽同志为汝南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随亚同志汝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于俊丽同志汝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冯新龙同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

白茹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献军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永刚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倪红卫同志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桂杰同志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红岩同志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据驻马店日报)



编辑: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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